滆湖西部区湖滨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C区樱花种植工程 招标公告
滆湖西部区湖滨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C区樱花种植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LJYK2024ZJ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滆湖西部区湖滨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C区樱花种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荟鑫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体会hth·(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滆湖西部区湖滨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C区樱花种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官林镇。
2.2工程规模: /
2.3合同估算价:约370.30万元;
2.4管护期:365天
2.5招标范围:对滆湖西部区湖滨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C区樱花种植工程。详见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2年5月2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3年5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3年 2月2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自2019年5月2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华体会hth·(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宜兴分公司(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2023年11月~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过期视作放弃参与本次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审批局403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2023年11月~2024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6)投标保证金收据(7)项目经理证书。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30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接收单位:华体会hth·(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宜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商行宜兴营业部
账 号: 3202230011010001022124
交纳形式: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7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205618 |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205618 | |
联系地址:宜兴市官林镇 邮政编码:214200 |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961593238 联系地址:宜兴市龙潭路333号沧浦社区二楼 邮政编码:214200 |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