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室内外弱电及管沟排线工程邀请函
邀请函
致: :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的消防站室内外弱电及管沟排线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对该工程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具体如下: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消防站室内外弱电及管沟排线工程;
2.工程地点:金城镇;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施工工期:1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相关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价 (万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消防站室内外弱电及管沟排线工程 | 23.00 | 229784.50 |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二级(机电工程)及以上;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贵单位如愿意参加投标,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叁份(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2月04日-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至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参与报名:
(1)投标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企业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详见2、3);
(3)企业营业执照;
四、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并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中标人。
六、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15:00;
开标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开标室509-1
七、付款方式: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70%;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
(3)2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八、本工程由江苏春为全过程工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华体会hth·(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江南路99号 |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6号 |
联系人:丁先生 | 联 系 人:刘女士 |
电 话:18961160886 | 电 话:13914303427 |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书
(招标人):
根据贵单位 邀请函,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且拟派 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特此申请。
1、我单位本次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均无因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2、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地企业停止一年的投标,外地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投标并通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如果我单位中标,将按有关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工程开工的相关手续。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E-mail: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